
新北環保局與你共同守護地球 高壓容器落實「完、包、警、收」4步驟可換好禮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新北市今(113)年4月1日起將實施回收新規,包含高壓容器在內的7大類資源回收物須分開單獨回收,為宣導民眾正確回收觀念,環保局與家樂福林口店合作,將於本周三(3月27日)下午4時至8時辦理「回收有禮 循環有你」活動,只要攜帶用畢之高壓容器(如殺蟲劑、瓦斯罐、防曬罐等)到活動現場即可兌換精美小禮與折價券,數量有限,換完為止,歡迎民眾踴躍參加。
環保局表示,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高壓容器物品,像是罐裝瓦斯、清潔劑、殺蟲劑、噴漆、防曬或定型髮膠噴霧等,這些物品具有高壓特性,使用後若未經正確處理可能導致危險事故發生。

▲新北市環保局與家樂福林口店合作,於3月27日辦理「回收有禮 循環有你」活動。(圖/新北市環保局 提供)
為了確保民眾及清潔人員安全,環保局提醒民眾,回收高壓容器應落實「完、包、警、收」4步驟─「確認用完、獨立打包、加註警語、交付資收」,回收前應確認內容物是否完全用盡,若殘留少許易燃氣體或有機溶劑,不能自行戳洞或隨意處置,須於無人處將內容物排空後將容器獨立打包,並在包裝上加註「內有高壓瓶」等提醒警語,再交付資源回收車,避免高壓容器在回收過程中擠壓摩擦產生火花造成爆炸傷人的危險。
環保局再次提醒新北市民,自4月1日起7大類資源回收物(包含廢乾淨塑膠袋、包裝用發泡塑膠(保麗龍)、廢玻璃容器、廢照明光源、廢乾電池、廢鉛蓄電池及高壓容器等易燃物),應分開單獨回收,且應使用可辨明內容物之袋子或箱子盛裝,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6,000元罰鍰。民眾若遇到不確定如何丟棄的物品,可至新北市環保局「回收物品易查通」網站查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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