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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刺蝟日傳愛!新北「特寵登記計畫」送 300 元 前 500 名限時開跑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每年2月2日為「國際刺蝟日」,全球共同關注宣揚正確的飼養知識與保育刺蝟的活動。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,清晨於中和區員山公園登山步道旁樹林中,發現1隻小刺蝟疑似走失,熱心民眾立即將刺蝟送往動保處,經檢視無晶片且貼公告協尋7日無人認領後委請「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」協助收容安置。動保處表示:刺蝟雖非保育類動物,但隨意疏縱已違反《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》,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罰鍰。

「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」理事長黃士玲表示:非犬貓動物飼養比例逐年增加,刺蝟做為常被低估照護難度的物種,往往源自資訊不足、錯誤飼養方式、疾病無法獲得適當的處理以及繁殖跟販賣未能同步完善,導致棄養與緊急救援案件逐年增加。希望透過正確的飼養指引落實「懂牠再養牠」、「終養不棄養」、「愛牠就陪牠到老」。

刺蝟為夜行性哺乳動物,原生分佈於歐洲、阿拉伯沙漠地區、中亞及非洲,具防禦性尖刺。刺蝟多被作為寵物,常見品種為非洲迷你刺蝟。(詳細飼養照顧資訊在「臺灣刺蝟照護推廣協會」網站(https://reurl.cc/9bNkeY))。

動保處曾救援多起有晶片特殊寵物,皆順利找到飼主領回。為提升特殊寵物管理,訂定「非犬貓特殊寵物登記獎勵計畫」,持續攜手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、動物醫院及特寵店家,提供免費晶片植入及腳環配戴服務。計畫期間內,前500名民眾為非犬貓寵物登記,可至特定「非犬貓寵物登記站」完成寵物登記以及下載「NewTaiPAY」APP即獲得新北幣300元,可於四大超商及部分店家使用,獎勵計畫至115年12月31日止。

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呼籲,任意棄養動物,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5條第3項規定,依同法第29條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;疏縱寵物於外遊蕩,違反《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》第7條規定,依同法第20條第1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。民眾如發現疑似棄養情形,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、動保處24小時通報電話02-2959-6353或1959動物保護專線,共同守護動物福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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