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寵物店環境亮紅燈!業者籠具規格不符規定 新北動保處開罰 4 萬元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為落實尊重動物生命並提升動物福祉,新北市政府動物保護防疫處持續加強特定寵物業者巡查,守護寵物店內毛寶貝的基本生活權益。日前動保處於中和區查核特定寵物業者時,發現業者犬隻籠具規格嚴重不符規定,已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22條第2項規定,依同法第28條裁處新臺幣4萬元罰鍰,並命其限期改善,同時要求業者負責人完成3小時動物保護講習課程。
動保處日前例行稽查發現,中和區某特定寵物業者店內部分犬隻籠具空間極為狹小,經實地測量籠具寬度不足60公分、高度亦低於45公分,導致犬隻於籠內連轉身或完全伸展肢體皆有困難,已影響正常生理與行為表現;現場環境亦顯擁擠且排泄物未即時清理,整體飼養條件明顯不符規範。依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》第3條第2項規定,犬隻籠具寬度應達90公分以上,高度不得低於犬隻肩高2倍,該業者已違反《動物保護法》第22條第2項規定,特定寵物之種類、繁殖場、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具備之條件、設施,動保處依同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4萬元,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,同時透過動物保護講習,加強其正確飼養與照護觀念。

▲查核時發現現場環境擁擠犬聲吵雜。(圖/新北市動保處 提供)
新北市寵物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侯兆誠指出,特定寵物業者除籠具底面積符合法規,底部有間隙者,應小於犬隻腳掌可陷入之寬度,籠具需足供犬隻自由伸展肢體及迴旋活動之空間外,飼養設施更應具備完善的環境管理與動物照護能力,以確保寵物福祉。新北市政府推動「業者自我環境管理提升計畫」,要求業者簽署同意書,落實環境恆溫管理,確保空氣清淨設備效能覆蓋70%以上空間,同時嚴格遵守照護人力配置規範,以維持良好環境品質,避免惡臭及噪音問題。
新北市動保處表示,動保處不定期稽查、年度查核及對特定寵物業者評鑑,嚴格要求業者落實法規,確保每一隻毛寶貝都能在安全舒適的環境中生活;同時呼籲民眾,挑選寵物店時應多加留意店內的籠具空間是否充足以及環境整潔度。若發現違規情事,請撥打1959動物保護專線或新北市動保處 (02) 2959-6353通報,與政府攜手守護動物福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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