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卡優惠 申請特約會員專區


勞退制度大解析 本國勞工、外籍專業人力提撥標準大不同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勞工退休金條例之新制退休金制度實施後,雇主自94年7月1日聘用之本國籍勞工,依法須每月提撥6%新制退休金至個人專戶。但外國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人力仍適用勞基法舊制勞工退休金制度,雇主須在臺灣銀行信託部開立勞退舊制專戶,依勞工每月薪資總額2%至15%按月提撥至專戶。

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,依勞基法第53條規定,勞工在同一事業單位工作年資達15年且年滿55歲、年資達10年且年滿60歲時,或者年資達25年,即可向雇主申請退休並請求退休金。專業技術及中階技術移工在臺無工作年限限制,未來仍可能符合退休條件,提醒雇主須依法提撥退休準備金。

如欲瞭解勞退新、舊制法令及實務操作,勞工局將在114年3月12日與勞動部合辦「勞工退休金制度及法令說明會」,歡迎轄內事業單位至新北勞動雲網站報名參加。如對舊制退休金制度仍有疑義,可逕洽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轉勞工局就業安全科。



分享: 

點我前往【我們三重人粉絲專頁】


相關文章


我們在地人 版權所有
service@241.com.tw
加賴聯繫 0968805671

認識熊卡 / 加入特約 / 熊卡優惠  / 行銷服務

匯款資訊|土地銀行:005 1574 帳號:157001008907 戶名:墨語數位文創有限公司 北三重分行


區域 | 台北 新北基隆 桃園 新竹苗栗 中部 南部 東部 金馬

 

發文須知
本政策旨在確保所有透過 [您的組織/公司名稱或個人品牌] 官方管道(包括但不限於 [請列出平台,例如:官方網站、Facebook 粉絲專頁、Instagram 帳號、YouTube 頻道等])發佈的內容,均符合相關著作權法規與智慧財產權規範,並明確定義內容所有權與使用授權範圍。

若有侵權情事,為貴單位對應處理,本平台為代PO服務,不負責內容相關法條情事。
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