拒絕拿工讀生當廉價勞工!新北揭發連鎖飲料店違法扣薪案 提醒暑假打工族算對休息日加班費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暑假打工旺季即將到來,許多青年學子想利用假期賺取零用錢、累積社會經驗。然而,由於學生往往不熟悉勞動法令,容易遭雇主以「工讀生不適用勞基法」的話術蒙騙,新北市勞工局特別提出一則過去曾發現的違法案例,提醒工讀生注意自身權益。
小明在某連鎖飲料店打工,與老闆約定按時計薪,平常在週一至週五上班,1日工作6小時,但因週末人力不足,老闆要求小明在週六(休息日)也要到店裡上班4小時。然而到了發薪日,雇主卻認為小明單週只工作34小時,未達單週40小時的法定正常工時上限,因此未依加班費的計算標準計給週六4小時的出勤工資,小明經多次反映未果,遂向勞工局提出申訴。
勞工局進一步說明,由上述案例可以發現,部分雇主認為工讀生僅需依照出勤時數計給時薪即可,然而工讀生的勞動權益與全職勞工無異,單週內應排定1日例假(不能出勤)及1日休息日(出勤應以加班費標準計給工資),一旦勞工單週出勤達第6日(即休息日出勤),雇主就應依照勞基法第24條規定,以加班費標準計給當日出勤工資(前2小時,以時薪4/3倍計給;第3至8小時,以時薪5/3倍計給;第9至12小時,以時薪8/3倍計給)。
勞工局最後提醒,為確保勞工法定權益,並督促雇主落實法定義務,勞檢處每年都會實施「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」,114年度發現雇主未依規定計給加班費占大多數,若業者違反勞基法規定,可處2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,並公布業者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。此外,勞工朋友若發現雇主違反勞基法規定,可透過「新北勞動雲」的「勞動檢查立即GO」(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/cloud/GoInspect)進行申訴,或至「勞資調解便利通」(https://ilabor.ntpc.gov.tw/cloud/Mediate),申請勞資爭議調解,以確保自身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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