熊卡優惠 申請特約會員專區


性騷擾防治不力恐挨罰 新北設專區助企業補強機制

記者黃俊育 / 新北報導

新北市勞工局統計113年職場性騷擾申訴案件,總計有78件申訴案,其中有47件屬申訴雇主未善盡性騷擾防治義務,另31件屬於修法後新增的申訴類型,包括性騷擾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、不服雇主所做的調查或懲戒結果等。勞工局特別製作「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」網頁專區,避免未及時採取糾正及補救措施導致受罰。

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,常見因雇主對管理階層疏於教育,致使各級主管不知如何協助受害員工,甚至要求員工忍讓等失當行為。去年曾發生勞工遭襲胸後向單位主管反映,但該主管草率以「應非故意」回應,並威脅受害者不得向上反映,受害勞工在忍無可忍後報警,雇主才啟動調查並調動加害人至其他部門,但距離事件發生已長達6個月,期間勞工被迫暴露於性騷擾風險中,雇主更因該主管的不當言行而遭勞工局依法處罰。

▲職場性騷擾示意圖(非當事人)。(圖/新北市勞工局 提供)

勞工局指出,常見錯誤還有當被指控的性騷擾加害人即為雇主本人,雇主往往僅專注於否認性騷擾事件,或是認為勞工已報警、已向勞工局申訴即交由公部門處理,而忽略雇主應採取的法定義務。去年雇主被指控性騷擾的案件中,包括因被指控是行為人而完全未調查,或雇主反咬移工為了轉換雇主而申訴,或以條件交換方式要求勞工撤告,這些處理方式都不正確。

陳瑞嘉強調,ME TOO運動讓更多勞工勇敢把委屈說出來,雇主不論是「接獲申訴」或「知悉」性騷擾事件後,依法都要採取「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」,如啟動調查、保存事證、釐清事實,避免類似情形再度發生;並提供醫療或心理諮商等必要服務、採取適當的隔離措施。若性騷擾事件成立,應視情節輕重對行為人適當處置,也應實施教育訓練及改善環境安全性等。如有相關需求可至「新北勞動雲」首頁「服務資訊/就業安全/雇主職場性騷擾防治義務」專區查看相關資訊。



分享: 

點我前往【我們三重人粉絲專頁】


相關文章


我們在地人 版權所有
service@241.com.tw
加賴聯繫 0968805671

認識熊卡 / 加入特約 / 熊卡優惠  / 行銷服務

匯款資訊|土地銀行:005 1574 帳號:157001008907 戶名:墨語數位文創有限公司 北三重分行


區域 | 台北 新北基隆 桃園 新竹苗栗 中部 南部 東部 金馬

 

發文須知
本政策旨在確保所有透過 [您的組織/公司名稱或個人品牌] 官方管道(包括但不限於 [請列出平台,例如:官方網站、Facebook 粉絲專頁、Instagram 帳號、YouTube 頻道等])發佈的內容,均符合相關著作權法規與智慧財產權規範,並明確定義內容所有權與使用授權範圍。

若有侵權情事,為貴單位對應處理,本平台為代PO服務,不負責內容相關法條情事。

分享